时间: 2024-06-12 05:09:08 | 作者: 乐鱼官网登录注册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是指境内企业将出口货品经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并经过跨境电子商务渠道完结买卖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的出口事务。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9810)事务处理出口退(免)税需满意哪些条件?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清晰不予出口退税或免税的货品在外),一起契合以下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方针: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归于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出口退(免)税资历存案;出口货品获得海关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品报关单电子信息共同; 出口货品实践已完结对外出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归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品获得的进项凭据与出口货品报关单有关内容相匹配。
可经过“电子税务局”、“单一窗口”等在线出口退税申报渠道或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体系处理出口退税申报。以“电子税务局”渠道处理为例,详细可经过我要办税–出口退税办理–退税申报途径,并依据公司类别挑选免抵退税或许免退税申报,在填列申报数据后,完结数据校验、自检后提交正式申报。
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9810)事务在出口退税申报环节数据自检时,提示“监管方法不存在”怎么处理?
假如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系手艺录入的报关单数据,请查看监管方法代码(9810)是否录入过错;假如系申报体系读入的报关单数据,可经过电子口岸查询该报关单信息,点击“从头发送”,待状态栏显现“国税总局已接纳”后再展开自检。
相关出口事务按规则需开具出口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出售发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以出售发票开具日期所属月份作为增值税申报所属期展开交税申报。
“无票免税”方针系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归纳试验区零售出口货品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18〕103号)规则,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未获得有用进货凭据的符合条件的货品,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方针。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9810)事务作为B2B出口事务,尚不适用跨境电子商务归纳试验区零售出口货品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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