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9-09 03:15:05 | 作者: 香港仓储配送
针对近来频发的进境旅客违规带着物品事情,海关提示,我国法规对居民境外购物、航空公司员工进出境都有明确规则,带着过量货品、物品入境且未自动申报,触及偷逃应税额较大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规则:进境居民旅客带着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用品,总值在5000块钱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关于超出5000块钱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阅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纳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纳税。不过,上海海关行邮监管专家张满弦着重,海关总署有关5000块钱的“上限”,是在参照一些兴旺和发展中国家的相关规则后作出的。对一般旅客而言,只要在境外购物不为牟利,并在相关规则的合理自用范围内,都可定心无虞。
海关将进出境产品分为物品和货品。“自用”是指进出境旅客自己自用、奉送亲朋而非出售或租借,或是说非牟利性的。货品是交易性的(政府间捐献物资等在外),为国家或单位做国际交易的交给物。
张满弦剖析以为,近期海关抄获的少量进境旅客违规带着物品事情,其中心问题是相关海外购买的产品以非交易“物品”途径被带入,进入国内后又涉嫌再次出售,具有牟利性,“物品”成为“货品”,就十分有或许触及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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