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10 14:28:43 | 作者: 进出口报关
跨境 电商B2B出口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跨境 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的货物。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即9710&9810,可大致分为四种申报模式,分别是9710清单申报模式、9810清单申报模式、9710报关单申报模式、9810报关单申报模式。
依据《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成交易的贸易形式。该新规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的货物。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即9710&9810,可大致分为四种申报模式,分别是9710清单申报模式、9810清单申报模式、9710报关单申报模式、9810报关单申报模式。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 电商平台代码(对于境外平台等没办法提供情况)可填写“无”,电子商务平台名称按实际填写。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电子商务平台代码(对于境外平台等没办法提供的情况)可填写“无”,电子商务平台名称按实际填写。
④报关单的随附单据类别代码10000004(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单证)填写电商订单编号。
⑤报关单申报环节,进行报关单(表头和表体)与订单(表头和表体)比对校验(参考9610清单与订单比对)。
⑥报关单可按现有方式录入或导入。也可选择跨境电子商务通道导入报关单(仅限9710、9810),报关单回执原路从跨境电子商务通道下发。
为了更好地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升通关效率,跨国通推出了专门的9710申报系统。该系统针对一般贸易模式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申报需求,提供了一站式智能化解决方案,帮企业快速、合规地完成报关手续,极大简化了繁琐的操作流程。
通过这一系统,公司能够享受更高效的申报服务,助力全球业务顺畅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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