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17 22:00:56 | 作者: 乐鱼官网进入
近年来慢慢的变多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进口商品。那么进口商品如何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渠道通关,相关的需要注意的几点又有哪些?这里由我们为您讲解。
消费者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进口商品后,一般会经过三个环节:①企业向海关传输“三单”信息(包括电子订单、电子运单以及电子支付信息)并向海关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简称“《申报清单》);②海关实施监管后放行;③企业将海关放行的商品进行装运配送,消费者收到包裹完成签收。如下图所示:
消费者在完成商品选购后,进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公司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相关的电子订单、电子运单、以及电子支付信息。进口商品申报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根据“三单”信息向海关申报《申报清单》(依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第6条、第8条)
海关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三单”信息与《申报清单》的自动比对。正常的情况下,规范、完成的《申报清单》经海关快速审核后放行,实现“秒级通关”。对于部分通过风险模型判定存在风险的,经海关单证审核及商品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经海关监管放行的进口商品,企业在通关口岸能够直接进行打包装车配送,进口商品的主要通关流程结束。消费者收到进口商品后,完成签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整体通关流程较为便捷快速。这里,发布君结合通关环节还需关注的一些事项,给大家列举几个贴心“小贴士”。
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渠道申报进口的商品,需满足符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清单范围以外的商品无法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依据:《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6号)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采用“凭保放行”的模式进行监管。若企业销量短时间之内迅速增长,有极大几率会出现企业担保额度不足,造成无法正常向海关申报《申报清单》的情况。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公司或申报企业可提前评估担保额度情况,及时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依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第16条)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发生退货的,退货企业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并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物流压力较大时,有办理商品退货需求的企业,需合理的安排相关事项的申请及物流配送时间。(依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45号公告)第3条)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对于不符合上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限值管理要求的进口商品,将无法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渠道办理通关手续,尤其是超限值的直购进口商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后需作退运处理,增加企业物流成本。为减少上面讲述的情况发生,企业可在销售商品前,提醒消费者提前查看年度交易限值使用情况。(依据:《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年第49号))
进口商品促销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将商品种类、数量、价格、促销时间等向业务所在地海关现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便于海关及时掌握企业促销情况,有效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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