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07 11:04:24 | 作者: 乐鱼平台注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变革要求,逐渐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交易便当化,海关总署决定在部分海关展开进口货品“两步申报”变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两步申报”通关形式下,第一步,企业概要申报后经海关赞同即可提离货品;第二步,企业在规则时间内完结完好申报。
(一)对应税货品,企业需提早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税收担保存案请求;担保额度可根据公司税款交纳状况循环运用。
(二)第一步概要申报。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口货品是否归于禁限控制、是否依法需求查验或检疫(是否属法检目录内产品及法令和法规规则需查验或检疫的产品)、要不要交纳税款。
不归于禁限控制且不归于依法需查验或检疫的,申报9个项目,并承认触及物流的2个项目,应税的须挑选契合标准要求的担保存案编号;归于禁限控制的需添加申报2个项目;依法需查验或检疫的需添加申报5个项目(详见附件1)。
(三)第二步完好申报。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完结完好申报,处理交纳税款等其他通关手续。税款缴库后,企业担保额度主动康复。如概要申报时挑选不需求交纳税款,完好申报时经承以为需求交纳税款的,企业应当依照进出口货品报关单吊销的相关规则处理。
(四)加工交易和海关特别监管区域内企业和保税监管场所的货品申报在运用金关二期体系展开“两步申报”时,第一步概要申报环节不运用保税核注清单,第二步完好申报环节报关单按原有形式,由保税核注清单生成。
(五)报关单申报项目填制要求依照《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品报关单填制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履行。
(六)发动“两步申报”试点一起保存现有申报形式,企业可自行挑选上述二种形式之一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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