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29 13:02:19 | 作者: 乐鱼官网登录注册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调整进口货品报关单申报要求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布置,海关总署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品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品存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写要求调整如下:
二、实践进境货品的“启运日期”触及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办理的,不再有必要填写“启运日期”;有其他规则的,从其规则。
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履行,海关总署2022年第88号公告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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